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91798X0/2025-0000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4-03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执法发〔2025〕26号 |
各县区城管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
现将《2025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做好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3日
2025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应对当前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严峻形势,切实提升餐饮油烟治理效果,严格管控露天烧烤,持续推进宝鸡市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根据《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工作方案》《宝鸡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023-2027年)》和《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具体要求,按照“依法管理、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注重长效”的思路,通过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规餐饮油烟排放和露天烧烤行为,着力健全查污治污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不断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即酒店、餐馆、烧烤经营户、快餐店、食品加工企业、集贸市场产生油烟的食品摊点以及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产生油烟污染的其它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更新餐饮油烟台账提高针对性管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小餐饮门店、大型餐饮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各类夜市四条主线入手,根据门店规模、经营范围等情况,分门别类对日常监管台账进行更新,做到治理有目标,主攻有方向,积极督促所有餐饮单位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达到“应装尽装”。(2025年5月底前)
(二)规范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加强巡查监管,按照“七有七看七查”工作模式,督促辖区餐饮单位落实好油烟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定期清洗、台账齐全。对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年限过久,达不到净化效果的餐饮单位要及时督促设备更新更换;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堂每月须进行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次,并保存维护记录备查。每月对30%以上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堂净化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夏防期实现检查全覆盖。(2025年12月底前)
(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彻查彻改,要对标整改目标和时限,倒排工期,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落实好长期维护和“回头看”各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25年12月底前)
(四)加强油烟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做好第三方油烟排放检测,利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开展日常检测,对排放不达标或不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施装置的餐饮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问题台账,紧盯重点举报投诉问题、重点区域餐饮单位,实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治理,同时要联合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顿或取缔,确保治理不留死角。(2025年12月底前)
(五)加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治理。定期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取缔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对辖区设置的规范夜市和烧烤摊点要及时报备,督促商户使用气、电等清洁能源,并加强燃气罐使用安全管理,不得使用炭火和其他高污染燃料;使用环保灶具,同时加装并正常使用室外油烟净化装置。(2025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辖区城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科学筹划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油烟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治理氛围。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三)提高治理效果。各县区城管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要依法查处餐饮油烟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查而不改、改不彻底、反复发生等问题,同时要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餐饮油烟治理效果不断提升。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各单位每月15日之前要将上月日常管理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台账报市局市容管理科。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汇总表和统计表5月31日前报送市容管理科。
联系人:赵力,电话:3260488,邮箱:glk3409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