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91798X0/2026-00002 |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6-03-24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2026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执法发〔2026〕30号 |
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
现将《2026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做好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3月24日
2026年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治理效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宝鸡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6年工作方案》《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6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历次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具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溯源、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注重长效”的思路,通过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管控。
二、治理范围
全市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包括餐馆、酒店、快餐店、烧烤店、食品加工企业、集贸市场产生油烟的食品摊点以及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产生油烟污染的其它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立“一户一档”动态数据库。按照“分类建档、动态更新”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见附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划分小型餐饮门店、大中型餐饮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各类夜市四大类,根据经营业态和规模,要详细记录经营规模、灶头数量、净化设施型号、安装时间、清洗维护等情况,督促未安装或设施不达标的单位限期补装、更换,达到“应装尽装”,通过台账精细化管理,明确治理重点和监管方向。
(二)强化治理,推行“七有七看七查”全过程监管。聚焦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清洗”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巡查监管。按照“七有七看七查”工作模式(即一有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二有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三有治理工作方案,四有责任单位和领导,五有专人负责执法监管,六有定期检查台账,七有依法处罚案例。一看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二看灶头与集气罩是否匹配,三看是否有专用烟道,四看风量与排风功率是否匹配,五看油烟净化设备与管道是否漏油,六看是否有直排现象,七看废油是否统一收集。一查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二查设备的环评认证是否合格,三查安装公司资质,四查油烟排放是否达标,五查烟道设置是否合理,六查清洗维护情况,七查是否有第三方油烟排放检测报告),督促辖区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定期清洗、台账齐全,对设备老化、净化效果下降的,及时提醒更新。对问题频发的重点区域和餐饮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精准发力,开展分级分类差异化检查。根据餐饮单位规模、投诉情况、过往问题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和食堂,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检查比例不低于30%,夏季防控期间实现全覆盖检查。对小餐饮门店和夜市摊点,以巡查指导和快速检查为主,重点检查设施运行和清洗情况。
(四)严格管控,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采取“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方式,对符合规范设置条件的夜市和烧烤摊点,引导商户主动报备,推广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炭火等高污染燃料,督促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环保灶具,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维护市容秩序和改善空气质量。
(五)依法履职,严格油烟治理监管执法标准。督促大中型餐饮单位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油烟排放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备查,利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开展日常检测,对检测不达标、清洗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预警、督促整改,对严重超标、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专人负责,科学筹划,确保油烟治理工作推进有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健全监管机制。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治理氛围。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油烟治理落实落细。
(三)提升治理成效,巩固整治成果。各县区城管执法局、高新执法大队要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杜绝问题久拖不改、反复反弹。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巩固治理成效,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各单位每月15日之前要将上月日常管理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台账报市局市容管理科。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汇总表和统计表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容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