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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来源: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09:22

一、行政复议

复议途径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9楼   

网址:http://js.shaanxi.gov.cn/

复议途径二:宝鸡市司法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惠民路

网址:http://sfj.baoji.gov.cn/

二、行政诉讼

部门: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203号

网址:http://jt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主办: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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