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91798X0/2022-00003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3-31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持续巩固深化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高新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城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作风明显改善,形象不断提升,为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三化” 为重点(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以“四提升”为目标(提升政治素质、提升管理水平、提升执法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宝鸡高质量发展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执法队伍中全覆盖。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推动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互联互动、联建共建。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党建+N”工作模式,将党建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和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一批基层示范执法队,树立一批先进模范典型,激励广大执法队员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二)提升队伍管理水平。一是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管理,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并结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夯实队伍精细化管理基础。二是规范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着装管理,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要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加大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手持终端等装备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完善装备管理制度。推进执法办公执勤用房规范化建设,满足实际执法工作需要。三是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市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分批分期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并严格落实新招录执法人员初任培训制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与党校合作,建立定点培训基地,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四是严格协管人员管理。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协管人员准入管理、岗位责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岗位激励等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三)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理清权责边界。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要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学习并逐步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强化源头治理。要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发挥执法工作在一线的优势,分析研判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以执法建议函、监管通知单等形式,向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和属地镇(街)反馈,推动城市管理问题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
(四)提升服务质量。一是积极推进“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与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创建和“商户自治”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共享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成果。二是推进“城管进社区”活动。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积极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转变和改进作风,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研究提出具体举措。严格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局属执法单位要结合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精神文明、司法、财政等部门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局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指导和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各单位工作经验,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和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年11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局人事教育科。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人事教育科要及时搜集各县区、局属各单位经验做法,宣传报道活动成效。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局属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挖掘推广基层经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强舆情引导,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讲好城管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2022年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xls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