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建齐
宝执法函〔2025〕40号
李东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0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便民摊群点规范化管理,创新思维,疏堵结合,先后出台了《夏季夜市摊点设置和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夜市便民摊点规范管理的通知》,通过提升硬件设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全市便民摊群点规范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便民摊群点统一设置标准。对便民摊群点设置位置、经营时间、管理标准等进行了明确,提出了“三个允许”:允许在空闲场地设立夜市摊点,允许具备条件的餐饮饭店店外规范经营、允许小商贩夜间在划定区域不影响行人通行的路段进行经营,目前全市设置便民摊群点180余处,有效推动打好提振消费硬仗落实落细。
二是规范摊位管理。坚持科学布局、堵疏结合、规范设置、分类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占用黑色马路、应急通道、盲道的流动摊贩,并积极协调引导就近进入正规市场或便民摊群点。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登记、亮证经营,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截止目前全市餐饮摊贩办理备案卡1442份。指导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市便民摊群点实施“五个管理”,即弹性管理、统一管理、承诺管理、巡查管理和动态管理,即守护了城市的烟火气,也保障了我市市容秩序整洁有序。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摊群点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质量,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便民摊群点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起对全市便民摊群点进行专项整治,从规范设置、规范经营秩序、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已对紫光路便民摊群点、东岭路便民摊群点、光明西路便民摊群点、长岭市场周边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点位进行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将积极联系市场监管、公安交警、街办社区等部门持续开展整治,取缔违规摆摊设点,积极引导进入规范区域,不断提升我市便民摊群点服务管理质量。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助力宝鸡市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吕晓娴,电话:326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