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建齐
宝执法函〔2025〕52号
吕小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露天运动场地品质提升的提案》(第20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露天运动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深入思考。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切中实际,对提升市民运动体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目前,我市市区段渭河两岸运动场地,区级的有金台区建设管理的团结运动公园和龙丰生态园、渭滨区建设管理的海棠公园、高新区建设管理的高新渭河公园、陈仓区建设管理的陈仓区渭河公园。市本级有我局管理的渭河公园,渭河公园于2003年4月建成开放,西起渭滨区宝成铁路渭河铁桥,东至团结运动公园西侧,全长约8公里,南北宽180-240米,总面积160万平方米,分为渭河公园一期、二期、三期,目前配备羽毛球场6处、乒乓球场3处、篮球场8处(含协调争取在新建路中学神农桥东建设的1处),共17处运动场地。
针对您指出露天运动场地品质提升需求,特别是关于加装遮阳遮雨棚的建议,同国家对公园服务要求相一致,但因渭河公园处于河床内,加装遮阳遮雨棚存在妨碍泄洪的安全隐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相违背,无法实施。涉及的运动场周边照明问题,我们已吸纳您的建议,根据财力逐步解决,特别是在近期渭河公园二期提升改造项目中,我们统筹考虑在桥底规划建设运动场所,并配套完善照明设施。同时,公园也建立“周检+月查”双重保障机制,对体育运动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下一步,在城市管理系统的公园广场运动场地建设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体育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其加大在公园广场内的运动场地建设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于运动场地升级改造工作,我们将争取财政预算,对破损的场地设施进行修缮,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公园广场体育锻炼设施场地的品质提升。
再次谢谢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张 恒 电话:09173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