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张建齐
宝执法函〔2025〕63号
王清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垃圾回收工作效能的提案的提案》(第36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着力完善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22年8月1日《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城区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已达90%以上,公共机构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在住建部通报的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我市成功晋入全国中等城市一档“成效显著”,稳居全省第一梯队。
二、议案中现状及问题分析
1.关于基础设施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您提出的“全市10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6座接近饱和(设计处理能力1167吨/日,实际日均清运量3287吨)”的情况基本属实,经我局组织省市专家团队开展大量的调研和摸底,2025年4月22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乡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5〕7号),下一步我们要求相关县区做好临近饱和填埋场封场工作,加快构建以集中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用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应急保障设施使用。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可与相邻地区联建、共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处置,市区长寿沟焚烧项目正在加快推进,计划于9月底点火试运行;主城区30%垃圾桶存在破损、无盖现象,经二路商圈等核心区域仍在使用2008年采购的敞开式铁质垃圾桶问题也基本属实,垃圾桶设施更新属于各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我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按照《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20-2035年)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设置,商业、金融业街道每50m-100m设置一组,同时重点在经二路、金台大道银泰城和万达、高新区天下汇等商圈设置功能齐全的垃圾收集设施,满足市民投放需求,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2.关于空间布局科学性不足的问题。您提出的“渭滨区经二路商业街垃圾桶间距不足30米形成‘垃圾桶阵’,而金台区群众路街道部分老旧小区200米内无固定投放点,景区(太白山旅游度假区)、学校(宝鸡中学)等人流潮汐特征显著区域缺乏弹性调配机制,高峰期垃圾溢出率超45%”问题基本属实。下一步,我们要求金台区城管执法局根据服务半径、覆盖人口等因素科学布局生活垃圾收集点,特别对群众路、中山路等道路增加投放设施。同时在加大景区、学校等人流量密集场所,合理配备密闭式垃圾转运车辆及与之相适应的收集容器。推广“公交式”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模式,避免出现高峰期垃圾满溢问题。
3.关于分类体系运转不畅的问题。您提出的“仅陈仓区试点20处智能回收终端(占全市0.3%),四分类容器在居民区覆盖率不足40%,有害垃圾专用箱缺失率高达85%。智能回收小区居民参与度达72%,但传统社区混投率仍超60%,餐饮商户集中的金台区第五大道厨余垃圾误投率高达78%”问题基本属实。下一步,我们按照《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20-2035年),在居住人口2000-5000人的小区,设置分类垃圾收集亭,面积不小于30㎡的,采用密闭式建筑形式,争取省级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在金台区、渭滨区和高新区扩大智能回收终端系统,配齐有害垃圾专用箱。根据《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紧盯传统小区和饮食一条街,开展生活垃圾混投混运专项打击行动,严查混收混运、车辆密闭不严等违规行为,确保分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推动垃圾分类全链条闭环管理。
4.关于管理机制存在盲区的问题。您提出的“背街小巷垃圾桶存在‘城管管设施、物业管清运、社区管督导’的多头管理现象,导致蟠龙新区部分路段出现24小时无人清运情况”基本属实。下一步,我们要求各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垃圾清运力度,因地制宜规划生活垃圾中转网络,合理采用直运、转运等模式。运距在20公里以内的,可以采用直运模式,运距超过20公里(蟠龙新区),根据清运量布局建设中小型压缩转运站或对现有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原则上每个区有2至4个中小型压缩转运站,每个乡镇有1座垃圾转运站,每个自然村有1个垃圾收集点。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智慧环卫建设,将环卫系统与智慧城管平台打通,通过数据对接、数据填报、数据导入等多种方式做到全面系统掌握垃圾清运现状,做到垃圾满溢报警提示,有效督导垃圾分类的规范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攻坚工程(2025-2027)。贯彻落实市政府《宝鸡市城乡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到2025年,市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焚烧能力全覆盖,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以上。加快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拣和末端处置设施,加快推进长寿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倒逼终端分类运输和源头分类投放更加规范。2025年底前淘汰全部敞开式垃圾桶,投放5000个太阳能语音提示分类桶,在经二路、高新大道等12条示范街配置200台满溢监测智能设备。
二是构建动态适配布局体系。各区、各相关部门等责任主体履行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和桶边引导等措施,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桶,投放太阳能语音提示分类桶,在经二路、高新大道等12条示范街配置满溢监测智能设备,居住区按80-100米服务半径设置标准化垃圾屋,商业区采用“固定+移动”组合模式,在高新四路试点可升降式地下垃圾桶,合理配置垃圾桶,做好垃圾桶调配,改善提升投放环境。学习杭州西湖景区管理模式,开发“垃圾热力图”管理系统,对接公安、交通部门的人流监控数据,实时优化清运路线。
三是完善分类全链条支撑。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工作,创建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居住小区推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对连续3周混投率>40%的小区挂红牌督办,组织物业、业委会专项整改,引领带动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突破。在行政中心、东岭商圈等区域建设10座“环保驿站”,集成垃圾分类宣教、可回收物有偿回收、大件垃圾暂存等功能。
四是创新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城管+物业+商户”责任共担模式,修订完善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激励办法,在第五大道、陈仓老街等餐饮商户试点实施“分类合格率与垃圾处理费减免挂钩”制度,激励更大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纳入“城市大脑”指挥体系,打通环卫车辆GPS数据、垃圾桶传感器数据与12345热线投诉信息,实现30分钟应急响应。深入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处罚的力度,主动发现问题,重拳打击混装混运的行为,切实解决前分后混的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宋瑨 联系方式:3260571)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