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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04 09:45:00

类别:B

签发人:张建齐

宝执法函〔2025〕54号

市民盟:

贵盟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桶设置和管理的提案》(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贵盟对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市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将城市环境卫生作为展现城市文明素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持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构建起以制度为保障、以精细为标准、以服务为导向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针对贵盟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桶设置与管理的建议,我局结合垃圾收集、垃圾分类等工作实际,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并推动相关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一、规范设置道路废物箱。2024年9月,我局组织编制的《宝鸡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2-2035 年)》正式印发实施,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供了明确指引。该规划严格遵循《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中关于废物箱设置的要求,针对道路两侧废物箱,按道路功能科学划分设置间距:人流密集区域为30m~100m,人流较为密集区域为100m~200m,以交通性为主的道路及人流活动较少区域为200m~400m。2025 年以来,市区已累计增设更新废物箱123组,其中高新区在高新一中、高新三小等学校周边及站南大道沿线重点增设27组。结合实际需求,学校周边因人流较大将间距设为50米,站南大道沿线设为80米,切实为市民投放垃圾提供了便利。

二、科学设置分类垃圾桶。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识》(GB/T19095—2019)等规范,我市出台了《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试行),对各类场所的分类垃圾桶设置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公共场所设置类别分为一般公共场所和农贸市场、蔬菜水果超市等。在一般公共场所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有餐饮经营的区域,须在经营区设置厨余垃圾桶,同时可在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桶,并利用电子屏幕、广告牌匾、海报等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农贸市场、蔬菜水果超市,按照“四分类”标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数量,根据场所面积和平均人流量成组配备;每逢重大法定节假日,及时增加临时分类收集容器。

三、试点设置垃圾分类智能设备。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及配置管理参考指南(试行)》,从投放点选址、外观设计、功能配置、管理维护等方面,指导各区高标准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点。渭滨区在区行政中心、中铁宝桥佳苑小区、华夏盛世等小区试点投放垃圾分类智能设备,对可回收物投放实行积分管理,居民可定期凭积分兑换物品;同时建立垃圾投放 “光荣榜”,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正确投放的居民进行张榜表扬,不断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四、做好垃圾桶管护清理工作。我市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和清理工作,主次干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由各区环卫站安排专人专段负责垃圾箱的每日清掏和清洗工作,确保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渍,垃圾桶内垃圾不溢出。小区及单位内部由物业公司或单位来负责,要求每日对小区及单位内部垃圾桶进行清洗和清掏,切实保持垃圾桶的洁净。对脏污的果皮箱,采取人工擦拭的作业模式,全面清洁垃圾箱的外表,保持箱体整洁。对于破损严重的果皮箱,及时上报管理单位进行箱体维修和更换,并对存在移位的垃圾桶进行归位和加固,确保垃圾桶摆放规范、稳固。

五、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我市每年制定并出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方案。一是推动党建引领,建立党员干部包片包户、创建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党员发出倡议,通过“在职党员双报到”参与入户宣传、桶边督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聚焦培训实效,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普法考试等内容,建成 15 个垃圾分类宣教基地;每年为在校学生配置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纳入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和暑假德育实践活动。三是联动多方宣传,注重融合创新,通过优化组织机制、强化网络赋能、深化互动传播,推动“报、网、端、微、屏”同向发力;围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策划实施分类 “快闪秀”、微课堂、进万家、体验日、低碳齐参与等主题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下大力气、拿出实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巩固成效、补齐短板,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让城市“颜值”更高、人民幸福感更强。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曹治国         电话:3260708)


主办: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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