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王昭远
宝执法函〔2024〕64号
胡泽骏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提案》(第2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通过实施各项举措,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编制宝鸡市城乡生活垃圾全域治理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基本思路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县城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批技术成熟度高、运行经济性好、环保达标的小型焚烧处理设施。
二是大力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转变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目前从国家政策层面上来看,垃圾焚烧行业是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合体,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我市抓住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有利时机,发布了《宝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方案》,对全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规划布局,目前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建,预计2024年底建成投用。同时各县区谋划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改变垃圾处置方式,目前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有7个,在建项目4个,拟建项目6个。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转变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实现原生垃圾的零填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宫盼婷,电话:326070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