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王昭远
宝执法函〔2024〕61号
市民盟: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灌溉生态渠污染治理的提案》(第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民生活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我局起草印发了《2024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宝政办函〔2024〕38号),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以上。
一、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着力解决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乱堆乱放、处理设施欠缺、资源化利用率低、管理水平与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
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按照收集设施全覆盖的要求,实现组有垃圾桶、村有垃圾箱、镇有中转站(压缩站)。按照转运设施合理配置的要求,村组有收集车、镇有转运车、县有收运(压缩)车。指导各县区合理规划收集站点及运输路线,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县区垃圾处置设施,实现城乡统筹和基础设施共享。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镇街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尊重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鼓励引导厨余(有机)垃圾沤肥还田,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减少垃圾出村量,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
四、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倒问题,各县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构建稳定长效机制。做好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清理城乡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健全网格包抓、巡查检查、考核督查、卫星图斑等常态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助力城乡人居环境环境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总体要求,下大力、出实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巩固成效,补齐短板,全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让农村的“颜值”更高,人民的幸福感更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宫盼婷,电话:326070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