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3-00026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3-08-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王昭远
宝市执法函〔2023〕40号
市民建: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低碳智能化治理的提案》(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市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着力完善分类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做了大量工作,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设立机构方面。我局多次调研国内先进城市成立专项机构的经验和做法,西安、深圳、苏州、宁波、杭州、成都等全国试点城市均成立了专职机构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我省西安市成立了正处级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省内其他地市也在积极申请成立专职机构。去年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编办等部门多次调研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我局按照调研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汇报材料,建议市政府参照其他城市机构设置,成立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设置综合、宣传、信息、考核等4个科室,负责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并建议区级层面分类工作机构设置参照市级执行。2022年6月,市委编办下发文件,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调整为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中心,核定职能承担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市固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
关于扶持资金方面。我局积极争取省、市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指导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区创成省级示范区,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投入力度,自2020年以来,省级财政下达示范区23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580万元,各区也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立了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通过各级资金投入,逐步配齐分类清运车辆,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建成厨余就地处理中心2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1座,有害垃圾暂存点3处,市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
关于科技赋能方面。我局鼓励社会企业、科研单位将新产品、新科技运用到分类工作中,已经在金台区东岭国际,渭滨区华夏盛世家园等小区将“模式识别”技术应用于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点建设中,加载人脸识别、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技术。当居民完成垃圾投放之时,智能设备就能同步称重、同步积分,可兑换环保垃圾袋或社区无人售货机、商盟、线上商城的礼品,微信扫码直接返现等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陈仓区西城花园探索桶站值守方式由人防向技防逐步转变,通过人员值守或视频监督等方式实现桶站值守;陕西关天大数据公司开发搭建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系统,整合垃圾分类前、中、后端全链条平台资源,植入垃圾分类业务功能模块,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提高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水平。
关于打造宣传品牌方面。广泛利用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介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四进”宣传活动,全面推行“敲门行动”,全年累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2万册,每年为在校学生购置垃圾分类知识读本1.6万册,建成垃圾分类主题公园4座,宣教中心2座,发动基层党员骨干、离退休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充当垃圾分类志愿者,邀请全国优秀环卫工人穆水桃、市道德模范武超、中国红歌形象大使兰妮儿等分别为垃圾分类代言,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格局,分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完善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健全分类体系。同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方位引导市民“学分类、懂分类、会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
真诚希望贵单位继续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杨磊磊,电话:326031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