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3-00009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3-06-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签发人:王昭远
宝市执法函〔2023〕48号
秦东魁委员:
感谢对我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农村垃圾处理的提案》(第4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通过各项举措,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民生活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我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梳理谋划2023年推进思路,起草了《2023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宝政办函〔2023〕38号),日前《行动方案》已经宝鸡市政府研究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全覆盖”的目标,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一、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
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类型、数量和规模;统筹衔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方式方法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利用,合理确定收运处置模式,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行政村负责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合理配置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督促引导村民和村庄内单位做好保洁、在指定收集地点投放生活垃圾;镇(街道)负责指导村组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建设乡镇转运设施设备,配备清运力量,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县(区)负责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采用“农户源头分类+保洁员分类”收集的两次分类收集方法。果皮、厨余等易腐烂垃圾鼓励农户就地沤肥或村组集中设置堆肥间、阳光房进行就地处置;不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街镇、村(居)委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四、加大资金投入
市级相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每个行政村1万元补助,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落实。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示范建设创建。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地要主动加强联系,充分利用金融部门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政策,打通便捷通道,把更多的金融产品配置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倒问题,各地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重点报道,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农村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总体要求,下大力、出实招,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巩固成效,补齐短板,全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让农村的“颜值”更高,人民的幸福感更强。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宫盼婷,电话:32605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