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3-00018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3-05-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王昭远
宝市执法函〔2023〕12 号
李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渭滨区停车区域及收费政策的建议》(第41号) 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就在商超门前和具备条件的主路、支路、人行道增加停车场地,多划定停车位,解决停车场地少的问题答复如下:
“停车难”问题一直以来是各级政府部门解决民生问题的一大难题,面临目前我市机动车增涨较快、停车泊位缺口较大等突出问题,我局自2022年接管市区停车管理工作以来,先后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联合市交警支队、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实地调研,在不影响消防和医疗等应急救援、不影响人车通行等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机动车道共施划新增停车泊位598个(石坝河街道、清姜东四路、东六路、巨福路等14条路段)。
2.在商超、酒店等人行道上新增施划停车泊位373个(经二路国美电器、名汇购物广场、医药大厦、国贸酒店等16处)。
3.今年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施工完成后,配套建设立体停车场将提供公共泊位1640个,能够极大的改善渭滨区群众停车难的问题。
4.2022年8月份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告》已对设置停车泊位划分作了调整,等待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部分人行道因住建部门提升改造将盲道设置在道路中间,若施划泊位将占压盲道,不符合施划停车泊位的标准,我办已做到应划尽划。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郝喜奎, 电话:1380917797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