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2-00055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2-1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签发人:张蓉国
宝市执法函〔2022〕33号
胡泽骏委员:
感谢对我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探索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新途径的提案》(第 217 号 ) 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通过实施各项举措,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民生活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初见成效。我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梳理谋划 2022 年推进思路,起草了 《2022 年宝鸡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宝政办发〔2022〕20 号 ),日前《行动方案》已经宝鸡市政府研究审定, 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实施。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 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行政村负责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合理配置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容器,督促引导村民和村庄内单位做好保洁、在指定收集地点投放生活垃圾;镇 (街道)负责指导村组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建设乡镇转运设施设备,配备清运力量,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县 ( 区 ) 负责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采用“农户源头分类+保洁员分类”收集的两次分类收集方法。果皮、厨余等易腐烂垃圾鼓励农户就地沤肥或村组集中设置堆肥间、阳光房进行就地处置;不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各 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街镇、村 (居) 委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合理确定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根据各县 ( 区 ) 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垃圾产生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平原县 ( 区 ) 原则上实行 “户分类、 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城乡统筹和基础设施共享,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北部、南部、 西部山区涉及的县 ( 区 ), 以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治理模式为主,在少数布局分散、运距过大的镇村, 可因地制宜在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采取片区处理模式,建设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置设施,不得使用没有稳定达标运行实绩的工艺,或建设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密闭收集运输至县 ( 区 ) 生活垃圾处理场,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引导农民养成卫生文明习惯, 自觉履行环境卫生义务, 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义务监督, 建立网络、 电话等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总体要求,下大力、出实招,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巩固成效,补齐短板, 全力推动垃圾治理工作,让农村的“颜值”更高,人民的幸福感更强。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 意见。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宫盼婷, 电话:3260571 )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