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2-00047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2-1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张蓉国
宝市执法函〔2022〕37号
市九三学社:
感谢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 (第120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我局在市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着力完善分类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全民行动,广泛宣传动员。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部署在全省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行动和“敲门”行动,指导各区、各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与“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活动有机结合,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提 升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编印发放《生活 垃圾分类指导手册》4万余册,《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6 万余份,开通“宝鸡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指导各区打造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和宣教中心,现已建成主题公园3座, 宣教中心2个,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向市民群众宣讲垃圾分类知识,让分类观念深入人心。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分类设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印发《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职能完成了255座收集设施改造任务,实现了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鼓励市场参与,试点设置智能投放点,通过积分兑换,提高群众分类投放积极性。注重抓好中端收运环节,逐步配齐分类清运车辆,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的目标,全力加快末端处理项目建设,相继建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1座,有害垃圾暂存点3处,市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 断完善。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共同缔造。以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把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文明创建等领域,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为基础的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大众化、精细化,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带头示范、包片包 干,同时建立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居(村)委会、物业、业委会合力抓实的工作格局。广泛发动基层党员骨干、离退休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充实基层培训员、引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专人桶边督导,着力解决市民群众不愿分、不会分、分不准的问题。目前,已招募志愿者3500 余人,引导员1017人,宣讲员437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并通过资金奖补的方式,鼓励各区建设垃圾收集亭、处理中心等设施,确保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到位。同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方位引导市民“学分类、懂分类、会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
真诚希望贵单位以后继续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杨磊磊,电话:3260310)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