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291798X/2022-00063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成日期: 2022-1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
签发人:张蓉国
宝市执法函〔2022〕25号
黄耀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广场娱乐活动防止扰民的提案》(第4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群众文化生活的不断丰富,广场舞、唱歌、 唱戏和其它乐器演奏深爱中老年人群的喜爱,伴随着这些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也出现了噪音扰民等社会问题。部分团体跳广场舞时音乐音量过大、选址不合适、活动时间与周边居民生活相冲突,极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积累社会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结合工作职责,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为了更好的解决辖区噪音扰民的问题,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加大了对路段、公园广场的检查巡查频次,重点对广场舞高音量播放音乐、流动商贩沿街高声宣传叫卖等影响市民生活动行为进行治理。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参考,印发了《2022年高中考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高中考期间,全市所有社区、公园广场暂停广场舞活动,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今年以来,整治广场舞扰民9处,批评教育20人次,要求其调低音量、调整活动时间,市区生活噪音得到了较好治理。
二是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为快速、准确的解决群众困扰, 各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立足职能,加强值班值守,按照“第一 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理”的要求,随时投诉、随时处理,全力做好噪声扰民群众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处理噪声扰民群众投诉42件,均达到了预期效果。如有具体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金台区:3551099,渭滨区:3128370,陈仓区:6236717,高新区:3858810,凤翔区7218306。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公园、广场等老年人聚集 活动区域,组织人员通过发放传单、口头宣讲等方式,提醒广场舞活动组织者遵守相关规定,控制音量、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下一步,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督促广场、公园等区域的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统一的健身活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集体健身活动的开展时间、占用场地范围、音乐播放音量分呗,在长期固定活动的场所,由活动组织者向广场的管理方进行备案登记。
二 、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日常检查巡查中,把广场舞噪音、高喇叭沿街叫卖等行为作为检查重点内容,做到随投诉随处理。
三 、继续加强宣传引导,为了让广大中老年朋友、广场舞爱好者遵守相关规定,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工作,积极开展防噪音知识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等活动,增强群众噪音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噪音扰民事件的反复发生。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将多方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同把城市管好,提高广大市民的幸福感。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吕晓娴,电话:326049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